崔振远同志简介:

崔振远 道口乡东许口村人,1932年2月出生。幼年时期上过私塾、小学。1947年3月参加工作。194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3月至1951年3月任东许口村庄户学教师,民办教师。1951年3月至1951年10月任许口乡文书。1951年10月至1952年8月任莒南县第四区(汀水)团委组织委员。1952年8月至1953年3月任莒南县第九区(坪上)团委书记(未到职),即调任沂水地委团委组织干事。1953年8月沂水地委撤销,任临沂地委团委组织干事。1954年8月至1956年9月任共青团莒南县委组织部长。1956年9月至1960年6月任莒南县委组织部干部干事。1960年6月至1962年6月任莒南县直机关党委书记。1962年6月至1965年10月在山东 省委党校理论班学习。1965年10月至1972年1月任莒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1967年至1969年12月被罢官靠边站)。1972年2月至1975年3月任县“一打三反”办公室主任。1975年3月至1978年3月分别任相沟、路镇公社党委书记。1978年3月至1978年7月任莒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1978年7月至1980年12月任莒南县委常委、宣传部长。1980年12月至1981年9月任中共莒南县委副书记。1981年9月至1984年2月任中共莒南县委副书记兼莒南县人民政府县长。1984年2月至1990年4月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任庄户教师和民办教师期间,被评为许口区先进典型和先进个人,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县先进模范庄户学教师和民办教师,受到县、区政府多次表彰和奖励,因为办学突出有一定贡献被推举为莒南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任公社党委书记时,在农业战线上为了使粮食“上纲要”、“过长江”解决群众温饱问题,突出抓了深翻改土,修石渠,建扬水站,三年中经过努力使粮食翻了番,基本上解决了群众温饱问题。得到地、县委表彰和奖励。 任“一打三反”办公室主任时,在县委统一领导和部署下,集中抓了“一打三反”政策落实工作。在运动中由于受极左思想的影响,一些案件搞的不实,水分过大,因此必须落实。首先采取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冲破了各种阻力,一个一个的落实。具体工作中,先从抓典型起,亲自抓了全国劳动模范何家店钮思升、石泉湖李义丰的冤案平反恢复名誉。在干部群众中大造舆论,广泛宣传,把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规定的政策上来,因此使落实政策工作顺利进行。在经济案件中以县供销社、岭泉供销社为典型, 本着实事求是,不冤枉一个好人的原则,错一个纠一个,错多少纠多少,凡不实之词一律推倒,不留尾巴。在落实政策中本着这种精神,全面展开,不到一年的时间,把所有的案件进行了复核落实,该纠正的纠正,该平反的平反。做到了“三满意”,即干部满意,群众满意,本人满意,稳定了莒南的形势。全县上下团结一致,促进了各项生产发展,成为省、地落实政策的典型,受到省、地表彰。 任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副书记兼县长时,分管计划生育工作。七年当中,由于工作做的细,采用了算“三笔账”的办法,即算人口增长与土地减少对比账,算人口增长与粮食增长对比账,算人口增长与生活改善对比账,发动群众,教育群众,使干部群众提高了对计划生育的认识,由不自觉到自觉的实行计划生育,全县计划生育工作蒸蒸日上,名列全地区第一,因此受到省、地通报表彰,列为全省计划生育先进县。 1993年10月离休后,组织决定他任县老年协会主席、老年体协主席、老年大学校长等职务,本来已离休,但在近10年的时间里,尽职尽责,有求必应,不辞劳苦地对待工作,对老年人作了些排忧解难的工作。特别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把老年体育工作开展的轰轰烈烈。对老年大学也是如此,开始一张白纸,要啥无啥,连个教室都没有,通过有关部门做工作,克服了各种困难,在组织部、老干局的支持下,把老年大学办的有条有序。不但在县直办老年大学,各乡镇也办了老年大学,个别村也办起了老年学校,为老年人老有所乐、健康长寿,打下有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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