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兆法 曾用名阎朝法,十字路镇东莲汪崖村人,1920年2月出生。初中文化。1947年3月入党,同年10月入伍莒南县公安中队。入伍前曾任村儿童团团长、民兵队长。 1948年2月调入滨海区公安局中队,同年10月调入华东支前司令部军粮转运总站,淮海战役中因不怕艰险,受嘉奖1次,立三等功1次。1949年5月被调回滨海地区公安局任提审员。1950年2月调临沂地区公安处,给李洪儒处长当警卫员。1952年2月调入临沂地区公安大队二中队任班长,因在文化速成轮训队学习成绩突出,受嘉奖1次,立三等功1次。1955年4月调入山东省公安厅直属民警大队一中队任排长。1959年12月调入山东省武装警察总队一支 队任作训参谋。1965年后任山东省武装警察总队一支队三营七连连长、三营营长。1971年调入山东省枣庄市齐村区武装部任副部长。1977年5月调入枣庄市人民武装部任动员科科长。1978年11月调入台儿庄区武装部任部长(正团级)。1979年10月调入枣庄市人·445· 民武装部任副部长(副师级)。1983年被人武部推选为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4年12月离职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