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之毅(1916~1954)又名刘子毅,河北冀县人,1937年5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在北平(现在北京市)前门大街大栅栏一家土杂店以店员作 掩护,从事地下抗日工作。七七卢沟桥事变,中国抗日战争爆发后,刘之毅 被党派到冀鲁豫解放区做保卫锄奸工作,后参加八路军,在刘伯承、邓小平 129师所属陈赓领导的386旅当保卫干事、保卫科长。解放战争时期,任中 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四纵队保卫部长,1948年12月,淮海战役胜利 结束后,在河南漯河举行的总结评功会上,刘之毅评为第二野战军师以上干 部唯一的“模范工作者”,政委邓小平称赞刘之毅是我军的“肃特能手”。 后四纵改编为四兵团,又任四兵团保卫部长。1950年2月20日,中国人民 解放军四兵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服务团云南支队进驻昆明,刘之毅任中 国人民解放军昆明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安接管部部长,4月兼任云南省军管 会公安部公安学校校长。1950年8月成立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任副厅长, 1952年后任云南省公安厅厅长、厅党分组组长,中共云南省委社会部部长、 云南军区保卫部长等职。同时兼任公安厅公安学校校长。 由于长年的艰苦工作,积劳成疾,于1954年2月13日在北京病逝,英 年36岁,遗体葬在八宝山革命公墓。追悼会在昆明和北京分别召开,在昆 明召开的追悼会,灵堂设在五华山旁省公安厅机关礼堂,云南省委副书记于 一川主持追悼会,云南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主席(省长)郭影秋致悼 词,罗瑞卿、陈赓、宋任穷、周保中等领导送了花圈和挽联。在会上授予 “革命烈士”称号,省委、省人民政府号召云南省各条战线向刘之毅烈士学 习。逝世后不久,由公安部部长罗瑞卿签发,国务院暨公安部发出通知: “全国公安机关向刘之毅同志学习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