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 辉(1914—2005) 江西省瑞金市黄柏乡瑞兰村人。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3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一军团十师二十九团战士、班长,第三军九师政治部宣传员,第一师二团排长,军团保卫局科员,中央军委野战司令部直属队副特派员,红八军团第二十三师六十七团特派员,红三军团保卫局巡视员,陕甘地区关中红一团特派员、团政治委员、陕北红一团政治委员。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国民革命军暂编第九师政治部主任,岸堤干校二期学员,八路军山东纵队陇海南进支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解放战争时期,任热河省军区热西军分区司令员,热北军分区司令员兼蒙汉联军司令员,东北野战军第十一纵队一六一师政治委员,参加了辽沈、平津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江西省军区浮梁分区副政治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四十八军一四二师政治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第五编训基地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东北军区炮兵政治部主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炮兵指挥所政治委员,解放军炮兵技术部部长,炮兵参谋长,驻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使馆武官,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曾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是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