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沛县人,1923年6月出生,1945年4月参加革命工作,1947年12月入伍,194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革命战争年代,朱敦震同志历任华东第六荣校第二大队书记、政治处技术书记,山东军区警备第十九团政治处技术书记等职。朱敦震同志工作积极、身先士卒,于1947年8月因工作积极立功一次。 新中国成立后,朱敦震同志历任上海铁道警备四团政治处技术书记,华东公安师四团政治处技术书记,华东军区警备十旅政治部直工科技术书记,华东公安十七师政治部直工科宣传干事、秘书科秘书,华东财经公安总队政治部秘书,华东公安警备总队政治部秘书,华东军区公安部队政治部秘书处秘书,南京军区公安政治部秘书科秘书,江苏军区政治部秘书科秘书,南京市郊区人武部副部长,江苏南京市鼓楼区人武部副部长,南京军分区政治部宣传科科长,南京市军管会办公室副主任,江苏省南京市体委副组长,江苏省煤建部钟山煤建厂政委,江苏省南京市体委负责人,南京警备区政治部宣传科科长等职。因工作突出,1950年3月被评为三等模范,1951年先后两次荣立四等功。1951年8月晋升为正连级,1954年4月晋升为副营级,1962年7月晋升为正营级,1955年10月授予大尉军衔,1963年9月晋升为少校军衔。1955年8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解放奖章;1988年7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独立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