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沂人,1924年11月出生,1940年1月参军入伍,同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革命战争时期,范振春同志历任江苏省述阳县二区独立中队战士、副班长、班长、排长、副政治指导员,新四军三师十旅政治部整风班学员,新四军三师潼阳独立团一连政治指导员,新四军淮海军分区独立旅三团一营副政治教导员,华东野战军第十二纵队一〇五团二营政治教导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十军九〇师二七〇团政治处副主任等,先后参加过东海、济南、淮海、渡江、京沪杭等战役战斗及抗美援朝战争。范振春同志在战场上临危不惧,勇敢顽强,不怕牺牲,1944年被评为模范干部并多次立功授奖。在血与火的洗礼中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为民族独立和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解放后,范振春同志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十军九〇师二七〇团政治处主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十七军八十师政治部直工科科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七军八十师炮兵团副政治委员,第二十七军八十一师坦克团副政治委员、政治委员,南京军区装甲兵干部训练班副主任、主任,南京军区坦克独立第四团政治委员,南京军区坦克第十师副政治委员、政治委员,南京军三局政治委员。1950年5月参加了抗美援朝作战。1983年6月离职休养。荣获解放勋章、朝鲜国旗勋章,独立功勋荣誉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