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卓如(1911- 1991) 河南省内黄县人。1927年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转入共产党。1929年2月15日于濮阳县温邢崮村召开有二三千名农民协会会员和群众参加的庆祝清算民团胜利大会时,突遭濮阳、内黄、滑县民团武装袭击,与赵纪彬、刘汉生、李大山被捕。后取保外押。1935年初任直鲁豫特委宣传部长。并与特委书记王从吾等带30多人收缴民团两支枪。此时他于大名县昭旺村开会总结经验,认为发动平原游击战争必须与“分粮吃大户”结合起来,不可搞单纯的枪杆子。中共河北省委以他搞游击战争不利为由,撤销其宣传部长职务。1936年5月任直中特委书记。1937年人中央党校学习。11月任晋冀鲁豫省工作委员会宣传部长,后任书记、晋东南区委党校校长。1940年9月任鲁西行政主任公署秘书长。1942年7月任冀鲁边区委书记兼组织部长。1943年3月兼冀鲁边军区政治委员。翌年3月任渤海区党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1945年10月任渤海区党委副书记兼军区副政治委员。1948年2月兼区党委党校校长。1949年2月任区党委第一副书记。11月任区党委书记。1950年7月任中共山东分局委员。1951年1月兼山东省商业厅党分组书记。1952年11月兼山东分局财政经济委员会书记。次年1月兼山东省人民政府总党组书记。1954年8月任山东省委常委。1956年1月兼省计划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后任副省长、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是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