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国常,男,籍贯:山东掖县,1929年7月出生,1946年10月入伍参加革命工作,194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6年10月至1950年10月,山东省胶东军区北掖警备营二连战士,西海独立团二营四连、华野第一纵队第一师第三团二营四连战士,一营二连战士、副班长、班长,华东军区医院休养员,解放军第二师军第五十八师第一七四团供给处见习会计。1950年10月至1951年8月,志愿军第二十军第五十八师第一七四团供给处见习军械员,三营营部军械员,八连管理排长。1951年8月至1965年8月,解放军第二十军第五十八师第一七四团三营八连管理排长,十连事务长,一营机枪连副政治指导员、政治指导员,解放军第十步兵预备学校、桂林步兵学校学员,第一七四团一营三连政治指导员,团司令部管理股、师政治部直属政治处助理员,第一七三团政治处保卫股股长,师炮兵三三八后勤处政治协理员,军工程兵建筑一八一团政治处保卫股股长。1965年8月至1978年1月,解放军第二十军第五十九师第一七七团政治处副主任,浙江省海宁县公检法党支部书记,县委委员,县革委会常委、人民保卫组组长(军代表)。1978年1月至1982年7月,浙江省钱塘江工程管理局海宁工务所党支部书记。1982年7离休,享受县处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