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臣同志简介:

1920年5月生,原名李孟君,山东省博山县白塔镇北万山村人。1945年参加八路军,194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战士、班长、指导员、教导员、科长等职。1953年2月调入公安部吉林省长白山路站任政委(中校);1966年7月转业到地方工作,先后任辽宁省锦州市女儿河造纸厂革委会主任、锦州市纺织厂革委会主任、党委常委、厂长等职。曾参加过“四保临江”、 “辽沈战役”、 “解放海南岛”和“抗美援朝”等战役。立小功三次,大功一次。在抗美援朝中,被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授予“三级国旗勋章”。1980年6月离休。 李子臣 原名李盂君,男,1920年5月生,小学文化程度,民国32年(1943年) 博山闹灾荒,他带领两个弟弟下“关东”,到了辽宁省丹东市被日寇抓了劳工。 后逃出魔掌,于1945年8月参加了“八路军”,参军后于194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战士、班长、指导员、教导员、政治处副主任、协理员、科长等职。1953年 2月被调入公安部队吉林省长白山总站任政委(中校)。1966年7月转业到地方工作, 先后任辽宁省锦州市女儿河造纸厂革委会主任,锦州市纺织厂革委会主任、党委 常委、厂长等职,1980年6月离职休养。 李子臣自参加革命队伍后,先后参加了“四保临江”、“四平攻坚”、“辽 沈战役” 、 “平津战役”、“两广战役”、“淮海战役”、“解放海南岛”和 “抗美援朝”等战役。 在战斗中多次立功受奖,1946年被华北民主联军第三纵队授予“工作模范” 称号, 立小功3次, 大功1次。在抗美援朝中,被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授予 “三级国旗勋章”,全国解放后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三级解放勋章”。转业 到地方后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离休后发挥余热,无私奉献, 被锦州市评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2003年5月21日病逝,享年8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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