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启德,男,生于1931年12月,大专毕 业,中共党员,栖霞县臧家庄镇臧家庄村人, 现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执行庭庭长。 1 946年考入栖东县立师范学校,修业一 年。1947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先后在栖东县 人民政府和北海专署任文书。1952年8月考入莱阳专区第十三速 成师范学校学习一年。1953年8月调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历 任文书,机要秘书等职。1972年8月调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 作,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事庭副庭长、办公室主任,行 政执行庭庭长等职务。 1945年被选为县小先生模范,1959年被评为山东省检察机关 先进工作者,1990年被评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荣 获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