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锦锈 (1927.10~1998.5)临淄区皇城镇郑家六端村人。14岁加入了革命队伍,194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3月任山东军区生产部被服二总厂五分厂副主任。全国解放后,转入华东军区后勤军需生产部一○一厂工作,历任五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兼支部书记、组织部长、党委副书记;1965年1月,任达丰一厂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1970年12月,经上海纺织工业局选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拉伯也门共和国纺织专家组组长;1973年7月回国后,任上棉二十五厂党委书记;1976年11月,任上棉三十厂工作队队长;1977年4月,任上海第二棉纺织厂党委书记;1989年4月离休。离休后,任上海第二棉纺织厂离休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并任上棉二厂山东巨野联营厂——“鲁沪棉纺厂”顾问。在1945年到1947年期间,曾因工作出色二次荣获“二等功”、1956年又荣获“独立自由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