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星阶(1915.01—1994.03)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卫固镇人,小学文化,1937年10月入伍参加抗日(黑铁山起义)任通讯员。1938年9月到山东纵队受训后分配至二科(情报科)侦察连先后任文书、排长,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6月任三县联合办事处(博山一带)情报站长,11月任博山县抗日民主公安局戒严科科长。1940年10月任博山县抗日民主公安局局长。1941年4月到鲁中行署公安局学习后调任一科股长。1942年3月任沂南县公安局局长。1945年4月到鲁中党校学习,8月调济南市委工作,10月任渤海工委保卫科科长。1946年3月先后任济南市委社会部科长、副部长。1948年后历任济南市公安局督查室秘书、主任、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局长、济南市化纤厂行政科科长。1983年12月离休。1994年3月去世。 刘星楷,亦名刘星阶,淄博市张店卫崮付山村人,1913年生,1937年10月参加革命,1938年12月入党.历任山东抗日救国军通信员、班长、文书,博山县公安局长,鲁中区公安局侦察科股长,沂南县公安局长,济南市委保卫科长,社会部副部长,济南市委保卫处长,公安总队政治部主任,济南化纤厂厂长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