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1992),江苏省涟水县五港乡人,民国18年(1929)11月在淮阴中学读书时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民国19年6月因参加学潮被校方开除。7月回到涟水,在五港区参加共产领导的“八一”暴动。10月到共青团南京市委工作。民国20年5月因叛徒出卖被捕入狱,在狱中坚贞不屈,经受了严刑考验。8月经狱中地下党支部批准,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民国24年10月出狱后赴日本求学。抗日战争爆发后即回国,参加了上海文化界内地服务团,宣传抗日。民国27年1月到安徽进行统战工作,先后任舒城县抗敌动员委员会指导员、县政府秘书等职。民国29年7月进新四军抗大四分校学习。民国30年1月后历任淮南抗日根据地联合中学师范部主任、淮南行政学院行政系主任、淮南路东行政办事处民政科科长、淮南行政公署民政处长、经济建设处长、华中四分区专员公署副专员等职。其间,李竹平辗转于江淮地区,发动群众,为夺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做了大量工作。民国34年11月,李竹平奉调中共华中分局,任高邮面粉厂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次年11月调任华东财委驻大连办事处财贸部主任,后任办事处副主任。他认真组织军工生产和军用物资的购运,有力地支援了华东战场。民国38年7月任山东省人民政府生产部副部长、青岛军管会生产部长和中纺公司青岛分公司总军代表。1951年1月,任华东纺织管理局青岛分局局长、党委书记。1953年2月调纺织工业部任基本建设局局长、建设司司长。他积极投入纺织工业的 大规模建设,为北京、石家庄、郑州、西安、邯郸、新乡等棉纺织基地和保定、丹东、南京、新乡等化纤企业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1964年4月任纺织工业部副部长,兼任中国纺织机械工业公司经理,组织试办“托拉斯”,调整纺织机械生产组织和企业机构,在内地建新厂,为我国纺织机械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文革”期间,李竹平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诬陷和迫害。1978年12月恢复工作,任纺织工业部副部长,1981年7月兼任纺织工业部党组副书记。他领导了辽阳化纤基地、上海金山基地的二期工程以及仪征化纤基地的基本建设工作,为我国化纤工业建设作出了贡献。1982年7月改任纺织工业部顾问,1983年5月至1985年1月兼任纺织工业部机关党委书记,1985年7月离休,1992年11月17日在北京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