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刘德岑,生于1921年11月,长清县薛庄人。1933年至1937年在长清中学简师二级读书。1937年5月,参加党领导的长清县抗敌后援会,积极投身抗日救亡宣传等活动。1938年2月入党。1939年7月参加八路军。抗日战争时期,刘若同志历任鲁西六支队独立营民运工作员、民运干事、书记、三营技术书记、鲁西第三四三旅统计干事、冀鲁豫三旅政治部政治指导员、教导队学员、政治区队长、政治部组织干事、干部部干事等职。他先后参加了泰西凤凰庄、苏村、八孔桥、高庄、东平、谢集等战役、战斗,鲁西地区对日伪军作战和反“扫荡”斗争。 解放战争时期,刘若同志历任冀鲁豫第二分区政治部组织科副科长、科长、晋冀鲁豫第七纵队政治部干部科副科长、科长、平原省濮阳分区政治部组织科科长等职。他先后参加了滑县朱庄、金乡、鱼台外围城等战役战斗。为充分发挥我军政治工作优势,他结合部队担负任务的实际,冒着枪林弹雨,深入战场开展战时思想政治工作,激发了部队高昂的士气和旺盛的斗志。同时,积极参加解放区的政权建设和巩固工作,出色地完成了组织解放区人民支援淮海战役的任务。1949年3月,平原省濮阳分区主要军政领导相继调离,刘若同志受命主持分区全面工作,他坚持党委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扬民龘主,全力调动机关和部队的工作积极性和战斗热情,圆满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剿匪、兵役动员、组织支前等各项任务。 全国解放后,刘若同志先后任平原省新乡分区政治部副主任、平原省军区新乡分区副政治委员、河南省军区军法处处长、武汉军区军事检察院检察长、汉口高级步兵学校政治部副主任、武汉军区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武汉军区后勤部政治部副主任、河南省军区副政治委员、武汉军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专职委员等职。1955年,被授予上校军衔;1964年晋升为大校军衔;荣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1988年7月,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独立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