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亮亭,原名李绪明,1918年11月出生,山东省博山县杨峪村人。1938年参加杨峪村自卫团,抗击日本侵略者。1939年参加博山县武装独立营,任排长。1945年11月至1947年10月,参加东北通化靖宇支队,历任二团一营副班长、班长、排长。1947年10月至1948年9月,任辽宁军区独立二师五团一营排长。1948年9月至11月,任东北五纵队十四师四一团一营副指导员、代理指导员。1948年11月至1956年8月,历任四十二军125师374团指导员、副教导员,期间经历了辽沈战役、平津战役、抗美援朝。1956年8月至12月,转业到地质部物探局北方大队任协理员。1957年1月至1958年7月,任地质部物探局北方大队七五四物探队队长。1958年8月至1961年10月,任广东省地质局物探大队党委办主任(正科级)。1961年11月至1962年12月,在广东省连县农业局任局长。1963年1月至1966年8月,任广东省连县邮电局局长。1966年9月至1978年12月,任广东省连县交通局局长。1979年3月至1983年3月,任广东省连县二轻局局长。1983年3月离休,享受县(处)级待遇。3月离休,享受县(处)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