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希芬,女,1928年7月出生,山东省博山县池 冯区下小峰村人,参加革命前在家务农。1944年家 乡务农,曾评为区劳动模范。1945年成立区抗日联 合会,被推选为村代表,参加区抗联选举,当选后开 始脱产工作。 1945年7月至1947年7月,在博山县池冯西 河抗联T作。后改为建联,中心工作是减租减息,土 地改革,发动群众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1947年7月至1948年12月调华东局农会团,参加整风。学习土改 新政策后,随工作团到渤海区地委,南皮县如灌区搞土改工作复查,参 军支前工作。 1948年12月调到泰安地委工作组,担任莱芜县土改工作复查,动 员参军支前。后到地委党校工作,担任南下干部培训。 1949年4月至1950年4月调到泰安县城关区、山口区搞土改工作 复查。 1950年4月随军南下,至1954年7月在华东空军福建空军办事处 政治部军邮局工作,后改为福建空军后勤部。 1954年女兵转业工作中转业地方,转业后接着考取福州市高级中 学。1956年调到福州市第六中学担任人事工作。 1958年10月考取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学习4年。 1962年毕业分配到江西省南昌市铁路中学任政治教师。1964年7 月任南昌铁路第二小学党支部书记。 1970年10月调入济南铁路局,期间曾任济南铁路幼儿园园长兼党 支部书记,济南铁路分局工会女工委员,泰安铁路小学校长。1982年12 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