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林山,1914年2月出生, 曾用名齐令山、齐禹,禹城县(现为市)齐集人。1937年11月中旬,长清县十区(今齐河县潘店)小学教员成立教联会,他任副会长,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号召群众抗日。1938年初,受赵官镇河北特别支部指示,打入齐集一带红枪会,先任一个红枪会团的团长,后任13个红枪会团的总团长。同年6月,以红枪会总团为基础建立长(清)齐(河)禹(城)边区人民抗日自卫团,任上校团长,为争取改造红枪会,建立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武装,驱逐国民党反动政府,开辟河西地区抗日根据地做出了突出贡献。同年冬,自卫团编为八路军平原纵队独立团,仍任团长。194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战时期担任平阴县武委会主任,1946年11月担任冀鲁豫行署一专署公安局之科长。建国后,任泰西专署公安局秘书兼侦察科科长,泰安专署公安处侦讯科科长、劳改科科长。1953年3月,到中央公安学院学习。1954年1月,任泰安地委工作组组长,9月,任山东省少年犯管教所所长。1958年7月,任山东省第十七劳改队管教科科长。1959年11月,任山东省第十八劳改总队副队长。1961年7月,任山东省少年管教所副所长。1964年7月,任山东省监狱副政委。1967年2月,“文化大革命”中被隔离审查。1972年7月,复任山东省监狱副政委。1983年12月离休,享受厅(局)级待遇。2003年4月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