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编码:471002 电话号码:3 512 31 林秀香,女,生于1928年10月,高小毕 业,中共党员。栖霞县庙后乡虎斑石村人。在 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任副检察长。 1 945年6月,在本村任妇救会长、村长, 为栖东县八区第一个女村长。1 945年8月加入 中国产共党,1 948年8月入胶东干部学校学习。12月调第三野战 军南下第二梯队通信科任电话兵。1949年4月随军到上海。9月 转业到浙江省财政厅被服局人事科工作。1 950年5月调河南省确 山县共青团县委工作。9月调汝南县公安局,历任秘书股副股 长、政治协理员等。1 954年4月调信阳市公安局任政治协理员。 1959年11月调信阳县人民检察院任副检察长。1 960年7月调河南 省公安厅,任西华五二劳改农场管教科副科长。1965年调河南省五三劳改农场,任省检察院驻场检察员。1 969年调河南驻马店 市,先后在市百货公司,蔬菜公司当营业员。1 974年12月调驻 马店市人民法院任副院长,代理院长。1 978年调驻马店市检察院 任副检察长,主持全面工作。已离休。享受副县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