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岷山,男,生于1923年6月,台头镇牛头镇五村人,初中文化程度,中共党员,离休前任上海市松江区司法局局长。 1938年参加清东独立团。1940年1月任五旅十三团三营七连战士。1941年任民运队员。1942年3月在五旅司令部 任译电员。1944年9月任东独一营部支部书记。1945年9月任九纵廿二师七七团管理员。1946年7月任该团政治指导员、工作队长。1946年9月任该团保卫股长。1948年2月任三野保卫部干事、工作队长。1952年5月调华东公安部二处二科任副科长,后任上海市公安局经保处二科副科长。1959年2月调上海市松江县任公安局副局长。1973年3月调松江县交通建设局任党委副书记。1981年2月调松江县司法科任科长后改为司法局,享受处级离休干部待遇。 早年参加革命,抗战时期在胶东五支队十三团。建国后在上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