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玉庭 (1920.10-1983.7) 山东 省莱芜县(今莱芜市)啬泉村人,初中 文化程度。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4年在莱东县公安局参加工作。 1945年调章历县白云区,历任区委副 书记、区长,县委委员、公安局副局 长、局长。1952年调原淄博市(今博 山、淄川两区)工作,历任市委委员、 公安局局长,原淄博市市长,并当选为 山东省一届人大代表。1956年任淄博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在确 立检察职责、业务范围和组织建设等方 面进行了创造性的工作,迅速完成了由 淄博专区检察署向淄博市检察院职能的 过渡,促进了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的稳 定。1961年任淄博市委统战部部长。 1964年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院长。“文革”期间受到冲击,先后为 淄博一O四千校学员、市公安机关军管 会学习班学员、军管会审判组副组长、 市清查“5 .16”办公室副主任。1978 年复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后,大力加强法院组织建设和业务建 设,使因“文革”中断十多年的法院工 作得到很快恢复;带领党组一班人,认 真贯彻中央关于平反冤假错案的指示精 神,坚持原则,坚持真理,依法及时复 查审结了大批冤假错案,为发展安定团 结的政治局面,恢复和提高党的威望, 促进经济建设,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1982年任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左玉庭(1920.10—1983.07) 曾用名左呈琦,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初中文化,193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10月任莱东县公安局办事员。1945年8月任章历县白云区公所公安员。1946年7月任章历县白云区委委员、代理区长,10月任区长。1947年6月任章历县白云区委副书记。1948年3月任章历县公安局审讯股股长,12月任副局长。1949年4月任章历县公安局局长、县委委员。1952年4月任原淄博市公安局局长、市委委员。1954年6月任原淄博市人民政府市长、市委委员,8月17日参加在济南举行的山东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1955年5月任淄博市人民政府政法办公室副主任。1956年3月任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1961年1月任中共淄博市委统战部部长。1964年3月任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1967年3月在淄博市公安机关工作。1969年5月为淄博一〇四干校学员。1969年10月为淄博市公安机关军管会学习班学员。1970年3月任淄博市公安机关军管会审判组副组长。1971年5月任淄博市委清查“5·16”办公室副主任。1973年6月任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核心小组组长、院长。1978年1月任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1982年3月任淄博市人大常委会驻会委员、政协常务委员。1983年2月离休,7月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