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永森 (1933.8-) 淄博市 张店区傅家乡河捱头村人,中国共产党 党员,大专文化程度。1948年9月参 加工作,曾任张周市公安局工作队员、 会计等职。1955年区划调整后,调淄 博市公安局,先后任办公室收发员、秘 书、副主任、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 任、副局长。1985年调任市国家安全 局局长、党组书记。任职期间,认真贯 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安工 作、国家安全工作的方针、原则,积极 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对分管的政治侦 察、经济文化保卫、综合调研以及精神 文明建设等,按照上级指示和局党委的 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实施,不断取得新 的突破。从事国家安全工作后,坚持 “两手抓”,贯彻边组建、边工作的原 则,不断开创新局面,使国家安全业务 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在全省同步建设 的地市局中,政治工作、业务工作都处 于前列。淄博国家安全局先后被市委、 市政府和省国家安全厅荣记集体一、 二、三等功各一次,连续四年被评为市 级精神文明单位。其本人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并被国家 安全部授予隐蔽战线工作者荣誉证章、 证书。1992年被国家安全部授予三级 警监警衔。1993年12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