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振文 (1926 .12-) 山东省 博兴县霍家村人,中国共产党党员,初 中文化程度。1945年2月报名参加博 兴县独立营,同年9月随渤海七师去东 北,时任班长,当年10月任东北六纵 十七师五O团三营七连排长,1947年7 月光荣负伤,到通化后方医院养伤。 1948年1月任齐齐哈尔荣军学校中队 长,翌年任齐齐哈尔荣校指导员,后任 黑龙江省镇东县荣军农场分场长、伊拉 哈荣军农场组教科长、镇东县荣军疗养 院院长、海伦荣院院长、牡丹江荣军医 院院长。1955年11月转业地方工作, 任黑龙江巴彦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1957年12月调任山东省博兴县县委副 书记。1958年121月调到张店工作,先 任区委副书记,后任张店公社书记。 “文革”初期曾受到冲击。1968年10 月复任张店公社党的核心小组组长,后 历任区委委员,区革委政治部副主任, 机关党委书记,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区委副书记等职。1984年3月恢复政 协时任区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同年 12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