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庭汉同志简介:

齐 庭 汉 1918年 10月出生于山东省 沂南县。15岁到工厂做工。1938年参加 革命,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所在 村自卫队联防队长、副乡长、副区长等职。 1943年参加八路军,先后任军区教导团学 员、政治干事、教导员、副政委等职,在部队 多次立功受奖。在参加保卫辽宁本溪的战 斗中负伤,失去右臂。 1949年底,调国营五三工厂任工会主 席。1950年,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后,他 带领工会干部积极配合企业行政、青年团 开展工作,创造了“以生产为中心,生产、生 活、教育三位一体”的工会工作经验,建立 了正常的工会工作秩序。五三土厂党、政、 工、团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促进生产发展 的经验,受到中共沈阳市委的重视。1952 年 11月20日至12月 22日,全国总工会召 开全国工会基层工作会议,推广五三工厂 工会经验。12月 1 3 日,周恩来总理亲笔 批示,在全国推广五三工厂工会工作的经 验。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 济委员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做出关于奖励 五三工厂的联合决定,授予五三工厂“模范 工厂”的称号。1953年 1月 4 日,朱德总司 令亲自为奖励五三工厂的奖旗题词:“你们 是依靠工人阶级搞好工厂企业的模范。”之后,《人民日报》、《工人日报》、《东北日报》 相继就五三工厂的经验发表了社论,齐庭 汉则到全国各大行政区汇报经验。1953 年 5 月,他被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 员。1957年,他编著的《五三工厂工会群 众监督工作》、《五三工厂的先进生产者运 动》由工人出版社相继出版发行。 1958年,齐庭汉任五三工厂厂长。 1960年调任辽宁省机械厅无线电局局长、 省机械厅副厅长兼省工业公司经理。1971 年后历任沈阳市电子工业局革委会主任、 市科学技术局革委会副主任、市科学技术 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1983年 离休。1991年 10月 2 1 日在沈阳病逝,终 年 7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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