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立春(1926-2012), 夏庄村人。1946年入伍, 任 26军炮兵团炮手。1948年 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抗美 援朝负伤, 评为二等甲级残 疾军人。获得解放奖章一枚、 抗美援朝奖章一枚。1955年 转业到地方工作, 历任蒙阴县检察院科长、法院 庭长、公安局副局长。在公安局工作期间, 获得 国家公安部二级金盾奖章一枚。1986年在蒙阴县 公安局离休, 享受副县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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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杨立春的晚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