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竹生(1918-)原名汤永春。1918年3月生于山东省蓬莱县富阳汤家村。毕业于蓬 莱县立中学。1937年5月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193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 中共蓬莱县五、六区委书记,区青救会会长。1939年后,历任中共黄县县委书记、北 海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等职。1950年后,历任中共莱阳地委副书记、书记兼军分区 政委,山东省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在1956年8月25日召开的山东省第一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和1958年11月2日召开的山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均被选为山东省副省长,兼任省政府秘书长。1959年6月被省委派到菏泽地区搞救灾 工作,兼任中共菏泽地委第一书记和军分区政治委员。1961年6月完成救灾任务后回 到省人委工作。1977年起,历任第四届政协山东省副主席,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 会书记等职。曾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山东省第一、二、 四届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山东省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山东省第一、二、三、五、六、 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山东省第一、二、四届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山东省第二 届委员会委员,山东省第一、二、三、五、六、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山东省 第一、二、四届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