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宪真同志1923年1月出生于山东省滕县,1939年7月参加革命,194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岳宪真同志先后在八路军教五旅宣传队、山东滨海、滨南、临沭、日照、竹庭、凫山等地方工作,历任宣传员、校长、文书、科员干事、副股长、参谋、政工科长、巡视员、分局副局长和股长等职。1949年2月奉命南下后,历任杭州市公安局侦察科科员、情报科副科长、预审科科长、市公安局文保处副处长、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区委副书记、副区长,西湖区委常委、副主任,市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等职。1984年3月离职休养,2004年4月1日13时在杭州不幸逝世,享年8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