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淑贞(1909—1946),女,回族,山东省宁阳县人。在丈夫赵福基的影响下,于1938年参加抗日工作,活动在宁阳三、五区,宣传抗日救国,组织发展妇救会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参加抗日活动。1941年6月丈夫被敌杀害,她非但没有因此动摇革命意志,相反,却更加坚定了革命信念,决心为国雪耻,为夫报仇,同年她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决心跟党干一辈子革命,党组织很快批准了她的申请。1945年8月,她任五区妇救会会长。1946年8月24日,在执行任务时,不幸被捕,被押至三区住山庄。土匪们残忍地用刺刀刺她的腿肚、脚跟,后又剥去她的上衣,用铁丝穿透锁骨,刺穿乳房,割掉乳头,并下坠秤砣,牵着游街,逼她口供,但她咬紧牙关,一字不吐。后被土匪砍断手,脖子上拴上石头,推入井内,扔进燃着的麦秸,填上土。在敌人的酷刑之下,英勇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