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延德,山东省莱阳市赤山区人,生于1917年2月。1942年5月参加革命,194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2年5月至1948年5月任山东省莱阳县赤山区公安员、区长、区委书记;1948年6月至1949年6月参加支前到淮海,任中队教导员;1949年7月至1949年10月编入西南服务团,任中队政工组组长;1949年11月至1954年4月任秀山县公安局局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54年5月至1955年5月任秀山县人民政府县长;1955年5月至1957年7月在中央党校学习;1957年8月至1959年3月任南川县委书记;1959年4月至1962年2月任涪陵专区公安处副处长;1962年3月至1987年6月任涪陵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地区政法委顾问等职。1987年7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