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天佑 (1924---2001)。生于湖南长沙,幼年随父母旅居日本。其父唐炳初,早年加入同盟会,历任国民革命军第八军军法处处长、湖南统税局局长、烟酒事务局局长等职,1939年平江惨案发生,他曾营救了新四军留守处主任黄耀南(后曾任安徽省副省长)。解放前夕,参入程潜、陈明仁湖南和平起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湖南省政府参事。其母任氏,系任弼时之堂侄女。1933年,唐天佑随父母回国,1940年参入抗日救国,弃学从戎,任装甲兵团驾驶军士,参加了缅甸战役。日本投降后复学,参加反蒋学生运动。1949年7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经历和平解放湖南、衡宝战役、剿匪反霸。在抗美援朝中负伤,1956年转业落户界湖北村。1958年被错划右派,1980年恢复政治名誉。1981年至1997年历任县政协第一、二、三、四、五届政协常务委员、台属联谊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开展对台湾、香港、日本、美国等海外亲友的统战工作,同时兼任县文史资料委员会委员,参入县文史资料的收集、审编工作,在各类报刊发表文史类作品二十余篇,其中《人民政协报》两篇。另外,他精通日语、英语、俄语、世界语,曾帮助一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补习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