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秋,组织批准赵才强和于善政同志结婚。我在济南市委工作,他在二十七军干部部工作,驻松江城。为了生活方便,我们两人要求组织调到一个地区。开始我要求他转业到济南市,二十七军不批准,让我调到上海市,我只好服从军队的需要。按干部管理规定,十七级(正营级)以下的干部各省市之间可直接商调;十六级(县团级)以上的干部要经过华东局组织部下调令。二十七军报请华东军区政治部转请华东局组织部下调令并要求在上海分配工作。济南市委接到调令后,介绍我到山东省组织部转华东局组织部。10月23日我由济南到达上海前往华东局组织部干部处一科报到。接待我的是容子清科长。她十分爽朗,首先告知留我在科里工作。同时又告知,中央组织部指示,要为“141”(当时简称)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包头钢铁厂、长春汽车厂等等)调配十四级以上的领导骨干近千名。五省一市的调配工作科内其他同志已开始进行;华东一级党、政机关调配近百名干部的工作由我负责。因我当过干部科长业务熟悉。并向华东团委借调一名干部给我当助手。调配任务年底前完成,确保年底准时到中央组织部报到。又指示,第一步向华东一级党、政各厅、部、委、办、局发出十四级以上干部简明登记表,先排队摸底;第二步深入下去依靠各人事部门向各单位领导同志商调初步名单;最后,按干部级别由部领导和处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