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勤,安徽寿县人,1928年10月生,1949年 6月参加革命,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上海市《劳动 报》文书、通联、记者、编辑,《解放日报》工业组通联,《青年报》社青工组记者,《文汇报》群工部记者等职。1985年12月离 职休养,离休后享受处级待遇。1988年被评为主任记者。 陈勤同志在从事新闻事业中,坚持贯彻执行党的群众办报路 线,在各个不同岗位上都注意密切联系群众,与通讯员、读者广 交朋友。认真对待来信、来稿、来访,经常从大量的信、访,甚 至被人舍弃的退稿中“沙里淘金”,挑出重要的材料i深入调查研 究,使之成为有份量的稿件,登报或发内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 会后,她为蒙冤受难的读者进行呼吁、申诉,促使有关领导部门 予以落实政策。 陈勤同志50年代在《劳动报》负责编写共青团和工会办的黑 板报,60年代初担任《解放日报》工会女工委员,80年代任《文 汇报》妇委会委员,积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曾先后荣获报社 “三八”红旗手、土海市q三八”红旗手、上海市儿童少年校外教 育积极分子、上海市优秀新闻工作者等称号,并上过<光明日 报》1984年1月6日的《优秀知识分子光荣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