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剑秋同志简介:

(1916~1988)曾用名赵传镜,山东省新泰县西关街人。青少年时期接受革命思想,由大哥赵传钵(又名赵涤云)带领积极参加革命活动。一九三七年十二月赴徂徕山参加起义。历任县大队秘书,鲁中一分区宣传队队长,滨海文工团副团长,鲁中南区党委歌舞团副团长等职。一九四六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五〇年以后,历任省文教厅、省文化局文化电影戏剧科科长,省文化局艺术处处长,省鲁剧院副院长,省戏剧研究室主任等职,是省文化局党组成员。文化大革命初期因《孙安动本》受到错误批判。一九八〇年一月中共山东省委作出决定为赵剑秋同志彻底平反恢复名誉。一九七九年九月,任山东艺术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曾当选为山东省文联委员会委员,中国戏剧家协会理事,中国戏剧家协会山东分会副主席。一九八二年离休。一九八八年病逝。

纪念文章:4

主页管理:微微

我是赵剑秋的晚辈

入驻晚辈
  • 微微
    微微
留言
首页
检索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