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维斌同志简介:

周维斌,1907年出生,辽宁辽阳人,1923年后在辽宁省立三中、上海交大附中、辽阳县高中及北京宏达学院学习;1927年到1929年在哈尔滨警官高等学校学习并毕业。1931年他回到哈尔滨高等警官学校任校刊主任,经杨佐青(时任中共北满特委兵运工作负责人,“文化大革命”前为哈尔滨市政府秘书长)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接受中共北满特委批准,负责组织哈尔滨抗日武装暴动。由于临事不周,武装暴动未能起事。九一八事变后,因与杨佐青是单线联系,杨佐青离开哈尔滨后,周维斌便与党组织失掉联系。1932年周维斌加入苏联极东情报组织。1936年周维斌赴苏学习,1937年作为苏联远东军青年突击队小队长被派遣回国,在北平、天津一带活动。1939年春被日寇在北平抓捕以反满抗日罪判处无期徒刑。在狱中他与难友组织并领导了“反日工作团”,进行各种形式的斗争。1945年日本投降后,周维斌立即联络出狱同志、地下工作者、抗联战士和苏联情报员等革命者,组织北满临时省委,被推选为书记(张观为副书记,王景侠为组织委员,李光复为宣传委员,刘忠民为军事委员,宋维仁负责秘书工作,樊继光、廖春潮负责青年和学生工作),积极开展党的工作,扩大共产党在哈尔滨的影响,为开辟哈尔滨和北满工作培养了一批干部,建立了革命武装,为中共接收哈尔滨地区作出了重大贡献。在中共中央北满分局的领导下,周维斌作为哈尔滨市的第一任中共公安局局长,在当时相当复杂的情况下,完成了组织交办的许多特殊任务,并同国民党特务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1948年至1949年,周维斌出任哈尔滨市社会局局长。1949年后半期任哈尔滨市中苏友好协会会长(原会长李兆麟于1946年3月被国民党特务暗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至1953年,周维斌被任命为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民政司副司长,抗美援朝期间曾任解放军东北军区汽车学校政委;1954年至1955年回北京后任内务部户政司司长。1955年8月,他在肃反运动中含冤入狱。1985年5月1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厅撤销了1957年的原判,周维斌得以平反,恢复原职级待遇,鉴于内务部已于1966年12月撤销,周维斌到民政部离职休养,1993年7月4日在北京去世。

纪念文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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