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山 1927年8月生,河北平山县人,1944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194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学文化。1944年8月至46年2月在晋察冀边区四分区纺织工厂工作,1946年3月至49年6月任二野一纵二旅四团一营三连副班长、营部文化干事、二连指导员,1949年7月至10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十七师政治部宣传队副指导员,1949年11月随西进支队六大队三中队人贵州省。1949年12月至50年1月在玉屏县万山办事处办公室工作,1950年1月至57年1月先后任中共松桃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乌罗区、孟溪区区委书记,松桃县委宣传部部长。1957年2月至12月任铜仁专署宗教科副科长;1958年1月至59年4月任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县委宣传部部长,1959年5月至 62年11月任松桃’苗族自治县长兴区公社书记、大塘坡锰矿厂副矿长、松桃苗族自治县税务局局长。1962年12月任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部长,1970年10月至72年任湘黔铁路松桃民兵团副政委,1972年3月至81年4月任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委常委、政治部和科委副主任。1981年5月至84年9月任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4年10月至89年5月任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顾问。1989年6月离休,享受副地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