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祚民男,汉族,1925年生,山东省肥城人,曾任东平县副县长。1934年在本村小学读书。由于父亲在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的濮阳县工作,便于1942年1月转入该地区抗日学校读书d1944年中学毕业后,由父亲介绍于1945年1月回到原籍山东省肥城县五区(现王瓜店镇)参加革命,加入了游击队。这年正值日本投降,肥城地区的反革命武装、地主、汉奸疯狂地对该地区人民进行反革命报复,形势非常残酷,他带领民兵及人民群众与敌 人进行了坚决斗争。1949年1月调入中共肥城县委做青年工作,同年3月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51年调泰安地委党校学习,结业后于1952年调东平县工作,先后在二区、八区任区委书记。1955年调入东平县政府任办公室主任,1956年被任命为东平县副县长,分管农田水利建设,搞了东平县内、外河修堤、打坝、防汛等工程,尤其是在1957、1958年两年,东平遇到几十年未遇的特大洪水,为了保证华北地区不被洪水淹没,省委、省政府做出在东平湖蓄洪的决定。李祚民担任外河防汛指挥部指挥 长,带领200余名县区干部和三万余名民工日夜奋战在东平环湖大堤上,保护了蓄洪区十余万亩良田的庄稼获得了丰收,三万多农民群众免受了外迁之苦,受到省委、省政府的登报表扬。1958年调入肥城矿务局党委任办公室主任,1964年任党校校长,1969年后任宣传部长、教育处长等职务,为矿区的建立、建设、发展、壮大作出了突出贡献。1981年离休,仍以一个共产党员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要求自己和教育子女,得到了广大职工群众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