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礼琴(1919—),曾用名文卿。山东省新泰县(现为市)人。1936年11月参加革命工作,193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八路军山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第四支队九中队排政治员,第二团副指导员、副连长,新泰县大队二中队指导员,副教导员、副大队长、独立营教导员,新(泰)西办事处主任,新泰县委敌工部部长,新泰独立营营长兼副政委等职。解放战争时期,历任鲁中军区警备第七团政治处主任(1946年春至年底,被党组织派往一度反正被解放军收编的伪军郝鹏举部做政治工作),滨海一团政治处主任、副政委、政委,第九十九师第二九五团政委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历任泰安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副政委,泰安地委常委、副书记、代理书记(1958年8月被错误地撤销泰安地委代理书记职务,1962年2月山东省委给予平反),泰安地革委常委,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成员,地革委会副主任、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常委等职。1990年11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