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其华(1919—) 肥城边院镇人。1938年10月参加山东西区人民抗敌自卫团,在供给处当通信员,193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在泰西地委党校学习,结业后调任泰安(西)县第十区东五乡分区委组织委员,1940年7月任区委副书记兼组织委员,同年10月任区区委书记,1941年6月任三区区委书记。1942年3月赴冀鲁豫区党委党校学习,同年9月调任濮县二区区委书记。1944年3月后,历任泰安(西)县第二区区委书记、县抗日救国联合会宣传部部长、泰西县第七区区委书记。1948年参加冀鲁豫区党委第一批整党,1948年4月后历任泰西县第四区区长、县党训班主任、泰西地委组织部秘书、南下大队(地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1949年5月任浙江省委组织部组织干事。1952年10月后,历任全国总工会机械工会秘书科科长、生产部副部长、全总组织部地方产业处处长。1969年初,到全总河南罗山“五七”干校劳动。1970年12月调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革委会政治工作组组长,政工组党委书记。1978年10月调任中国科学技术情报所副所长。1982年10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