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明(1920— ),山东省泰安县黄家庄村(今属岱岳区满庄镇)人。193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8月参加泰西地委党训班学习,10月任泰安(西)县三区区委宣传委员,次年6月任三区区委书记,1941年1月至1945年,历任泰安(西)县四区区委书记、范县六区及七区区委书记、昆吾县五区区委书记、泰安(西)县二区区委书记等职。1945年9月任泰安(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同年11月任宣传部部长,1946年10月任泰安(西)县委组织部部长,1948年8月任泰西地委组织部科长。1950年4月任泰安地委党校教育主任,1951年6月任长清县县委书记,1953年7月任泰安地委纪委书记,1955年4月任泰安地委副书记兼监委书记,1958年9月任济南市市委书记处书记,1961年4月任泰安地委书记处书记,1963年3月任泰安地委常委、省委驻泰安地委监察组组长。1970年8月“五七”干校劳动后任泰安党训班负责人,1972年11月任泰安地革委政治部主任,1973年8月后,任泰安地委常委,地革委副主任,1979年4月任泰安地委副书记。1984年1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