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用名栗元恒。河南南阳(今方城)人。1916年出生。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5年转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河南省委秘书。卢沟桥抗战爆发后,任中共中央中原局秘书、中共开封市委组织部部长。从1939年起,任新四军豫鄂独立游击支队政治部组织科科长、新四军豫鄂挺进纵队政治部组织部部长,第3团政治委员。皖南事变后,任新四军第5师13旅38团政治委员,13旅政治部主任,第5师司令部参谋处处长,中共豫中工委书记,豫中游击兵团政治委员,豫中地委书记兼鄂豫皖湘赣军区豫中军分区政治委员。1946年曾参加北平军调处执行部的谈判工作。同年赴东北,历任中共地委书记兼松江军区哈南军分区政治委员,东北民主联军独立41师政治委员,第4野战军49军146师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广西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军政治部主任,军政治委员。1952年参加抗美援朝,任中国人民志愿军西海岸空军指挥所政治委员。回国后,任国防科委副主任兼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