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友胤,男,山东省济南市人,1933年1月生,1951年 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8年9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历任第三十五军一 O四师、-0五师通讯员、司号员,杭州警备区司令部、浙江 军区六分区通讯连司号员、司号队班长,浙江省边防大队司 号班班长、二中队文化助教,公安十七师文化教员,第三公 安军学校七连学员,南京军区公安军 政治部青年处、边防十四团政治处青 年助理员。1963年3月起先后任南京 军区守备六十九团政治处组织干事, 一营二连、二营六连、二营四连政治指 导员。1965年5月任守备八团政治处 青年股长。1969年11月后,历任南京 军区守备八团政治处副主任、主任,守 备八团副政治委员、党委常委、纪委书记。1982年2月转业 到奉贤县工作,历任县司法科副科长、县司法局副局长、党 组成员。1988年12月调至县委统战部工作,任县委副处级 调研员。1993年3月离休。 ’ 在部队,被评为南京军区先进工作者,曾荣立四等功1 次j三等功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