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张福仁。福建永定人。1898年出生。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闽西特委组织部部长,闽西暴动委员会副总指挥,闽西工农红军第7军19师57团团长,中共闽西特委军委书记,第4军4纵队党代表,闽西苏维埃政府主席,闽粤赣边红军学校政治委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福建省苏维埃政府主席。红军主力长征后,任闽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领导三年游击战争。卢沟桥抗战爆发后,任新四军第2支队司令员,率部参加开辟茅山抗日游击根据地。1941年曾被任命为新四军第7师师长(未到职)。1943年2月任中共中央党校2部主任。抗日战争胜利后,任华中军区司令员。1946年夏,参与组织苏中战役。同年10月率部到山东。任中共中央华东局常务委员、组织委员会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福建省人民政府主席,福建军区政治委员,中共中央华东局第4书记,华东行政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组织部第1副部长。1954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是中共第七至十一届中央委员,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