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其章(1917~1991)山东文登人。1917年2月生,193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11月入伍,任村党支部书记、班长、排长、中队副指导员、指导员,胶东公安局侦察科科员,威海办事处公安局副局长,荣成县公安局局长,副团长兼参谋长,松江专署公安处副处长,苏南边防局局长,公安15师参谋长,江苏省军区副参谋长,独立2师政委,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江苏省总队第二政委,江苏省军区副政委,南京警备区政委。1983年离休。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上校军衔。1988年7月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1991年11月6日在南京逝世,享年74岁。刘其章 刘其章,山东省文登人。193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一直从事党的地下工作。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特务班班长,第5大队3中队副队长,山东纵队第5支队61团团直通信排排长,社会部政保队政治指导员,胶东公安局一科科员,威海市公安局副局长、代局长,荣成县公安局局长等职。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华东野战军第1纵队支前司令部副团长兼参谋长、中共东海地委党校组织科副科长、滨北分区公安局局长、南下大队第1支队副支队长、苏南松江分区公安局副局长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苏南松江分区公安局副局长兼地委纪检副书记、苏南军区边防保卫局局长、公安第15师司令部参谋长、江苏军区公安部队处长、江苏军区司令部第二副参谋长、江苏省公安厅民警总队副政治委员、江苏省公安总队第二政治委员、江苏省军区独立第2师政治委员、江苏省军区副政治委员兼南京警备区第二政治委员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