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杰三男,1919年11月生,籍贯山东省胶州,中共党员,原水产支公司支部书记。? 1946年胶县解放后,新建了一个麻湾区,党委派我任麻湾区的区长,区公所驻扎在东石河村。区里那时给区长配备一名文书,一名通讯员,通讯员一支步枪,区长一只手枪,再给每人配备两个手榴弹。那时大沽河东包括大涧、小涧一带都是姜黎川的残余部队,经常威胁和破坏我们的政府工作和土地改革成果。当时有一部分小商人,经常来往于解放区和敌占区之间贩卖一些物品,赚点小钱,维持生计。我们的工商管理站,不允许倒卖物资,就抓到一些这样的小商人,抓了后就送到区公所。我审查时很体谅他们的难处,从不为难他们,只要没有通敌行为,一概放行。这些人由于经常来往于敌占区之间,消息比较灵通。这一年的秋天,有一个被我放过的小商人,到区公所找到我,告诉我一个消息,当天晚上姜黎川的人要过来端掉咱们的区公所,希望我多加注意做好准备。到了下午,我和文书马瑞朋、通信员马瑞田商量,决定暂时撤离原驻地。我让马瑞田提前选好一户住家,住家要临街,便于有情况时撤退。到了晚上我们便悄悄地转移到村东头,在选的这户人家里住下。到了夜间12点左右,只听到“咣”“咣”的爆炸声,随后安静下来。大约半个小时后,突然又传来一阵激烈的枪声和手榴弹的爆炸声。交火声平静后,我让马瑞田去了解一下情况。不一会,马瑞田回来说:“第一阵枪响是敌人袭击我们的区公所,袭击完发现扑了个空,想要撤退时又遇到我们的夜间查走私的工商管理站队员。”那时的工商管理站的武器精良,全是自动武器。工商管理队一看有队伍,大喊一声: “口令!”对方答不上来就开火,一阵交火后敌人落荒而 筒步枪。现在想想如果没有那个老乡的报 信,可能区公所当时就被端了,我也可能就牺牲了。所以任何时候都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千万不能脱离群众。 我年纪大了,可能有些事情不能讲述完整,请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