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书琪同志简介:

山东省荣城县人和公社西黄埠岭村人。1927年3月出 生,初中文化,1944年1月入伍,1949年4月入党,1988年1 月舟山市委政法委离休,副地专级政治生活待遇。 1944年1月至1945年7月,山东省文登县靖海区小庄、 胡家庄等公立小学教书(兼区教委组织股长)。1945年7月至 1949年7月,东海军分区教导营学员,烟台警备4旅供给处 财务科见习会计,机关文化干事,9纵留守处书记,胶东后勤 部机关文化干事,华东解放官兵教导总队9大队6中队司务 长,七兵团解放官兵训练处5大队4中队分队长、处部训练 股工作员、杭州军管会公安部工作员。1949年7月,杭州警察 学校学员,浙江省公安厅一处情报科办事员、科员,温州市公 安局一科副科长。1953年1月至1956年5月,中央公安学校 学员,舟山地区公安处一科副科长、保卫科科长。1956年5月 至1959年4月,舟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59年4月 至1961年10月,舟山县民政科副科长、科长。1961年10月 至1962年5月,舟山县人民法院院长。1962年5月至1971 年12月,舟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71年12月至 1973年3月,舟山地区基建办公室副主任。1973年3月至 1984年6月,舟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院长。1984年 10月,舟山地区政法委副书记。 在部队立四等功3次。

纪念文章:0

主页管理:开国群英

我是孙书琪的晚辈

入驻晚辈
  • 开国群英
    开国群英
留言
首页
检索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