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超,又名王超,男,汉族,1923年8月出生,初中文化程度,山东省临朐县南高家庄人,1947年4月入伍,194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10月在温岭县人劳社保局离休,享受副处级待遇。 1947年4月至1948年2月,王文超加入革命队伍,在山东省昌乐县高庄区双寺乡任指导员、武装干事。1948年2月至1949年4月在山东省临朐县税务局任事务员、站长。1949年4月至1958年7月南下浙江省临海县为国税稽征局接收员、临海分局科员,在仙居检查站为科员,在仙居县人民政府税务局任副股长、代副局长、副局长、局长兼县级机关党总支副书记,在仙居县委任财贸部副部长、县委委员兼机关党委副书记,在方宅乡公所任党总支书记,在三门县钢铁厂任支部书记。1958年8月至1964年10月分别任仙居县粮食局局长、田市区公所副区长,仙居县税务局局长。1964年10月至1966年8月分别在中共上虞县委社教工作团湖西工作组任副组长,在岭南工作队煮炼工作组任组长,在余姚县社教工作团任组长。1966年9月至1975年10月在仙居县税务局任局长,在仙居县治溪指挥部任副指挥。1975年11月至1984年7月分别任温岭县东片农场党委书记,温岭县内务局局长、党组书记,温岭县劳动局任局长、党组书记。 1951年2月,王文超荣获仙居县人民政府税务局一等奖,1953年2月被评为县级优秀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