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鋂,1892年出生于沂水县马头崖村一个地主家庭里,上过几年私塾。张鋂自1923年起担任庄长,在村里连续办公16年,一直廉洁奉公,克己利群。旧社会,苛捐杂税种种,穷人苦不堪言。有的人家实在无力交税时,他总设法替人垫上。歉年穷人缺吃少穿,他毫不吝啬地把自己家的粮食、衣服拿出来,救济穷苦乡亲。16年间,张鋂为了帮助穷人缴纳捐税,共卖了自己家的80亩地。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以后,他深明大义,积极支持抗战,千方百计为八路军送情报,筹给养。1938年底,在中共山东分局工作团的帮助下,该地党组织成立起抗日游击队,张鋂 把村里防匪保家用的8支长短枪和子弹献给了游击队,以后又多次冒着生命危险为八路军买枪、买子弹,并在最困难的时候多次掩护我党的干部。同年,他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39年底,由于日本侵略者对国民党实施诱降政策,国民党加紧了反共投降活动,掀起了第一次反共高潮,驻防沂水县二、七区北部的国决党五十一军逐步南犯。1940年3 月,国民党六八四团一部进占沂水四区一带,团部驻回峰涧,所属两个营分别住进王庄村和马头崖村。同时,国民党的区乡公所、办事处、代表处等18个单位亦进驻马头崖村,全村笼罩在反共气氛中,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抗日活动非常困难。张鋂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为党、为抗日工作。一次,国民党顽固派准备袭击四区抗日民主政府,张鋂得知后,在一个漆黑的夜晚,翻山越岭,走十余里路,到四区民主政府送情报。 同年3月20日,马头崖村党支部在村外举行秘密会议,由于反动富农告密,遭到了驻马头崖村的国民党军队的突然袭击。同时,张鋂被以暗通八路的“罪名”抓捕。 张鋂被捕后,当天下午被国民党军押到王庄乡的柳河峪。顽军对张鋂施行惨无人道的酷刑,逼迫张鋂交出村内共产党员名单和枪支。张鋂在严刑拷打面前英勇不屈,始终只说一句话:“不知通!” 本村一富农赌、抢、偷无恶不作,有一次把所偷的粮食变卖时被抗日乡公所截获,这一反动富农以为是张鋂向乡公所告发,一直对张鋂怀恨在心。张鋂被捕后,富农分子出面作证,说张鋂为抗日游击队筹粮筹枪,顽军从而对张鋂更凶残。他被关押了11天,审讯了10多次,敌人动用了老虎凳、压杠了、灌辣椒水、子弹头剜肋巴骨、竹签子刺手指心、刀了划脚心等十几种刑罚,使张鋂死去活来达8次。他视死如门,始终没吐露一字党的秘密,表现了共产党人“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浩然正气。气极败坏的敌人无计可施,最后向张鋂下了毒手。敌人把遍体鳞伤、行动困难的张鋂押到王家庄子河边枪杀。临刑前,张鋂高喊:国民党反动派不抗战还压迫老百姓,是坏军队;八路军抗战又爱护人民,是好军队。敌人用枪托子猛击张鋂的嘴,但张鋂仍然高呼,直到罪恶的子弹夺去了张鋂的生命。 为了纪念张鋂烈士,1944年,中共沂中县委、沂中县人民政府在马头崖村东敬立石碑,以示褒扬。碑正面刻“浩然正气”四个大字,背面刻着县委宣传部长陈岱亲自为张鋂撰写的碑文,介绍了张鋂的革命业绩,高度评价了他的高风亮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