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传文 1927- 辽宁省沈阳军分区干休所离休 干部、第47军139师416团原副参 谋长,行政14级,1962年晋为少校 军衔,1983年离职休养,1984年按 副师职待遇。1947年至1951年荣立 l大功、2小功、二等功1次。 山东省黄县人。1946年入伍,194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6年任东北民主联军独立l师5团l营3连战士,1947年 任东北第10纵队28师83团1营1连班长,1948年任该营3 连排长,1950年任四野47军139师416团司令部侦察股参谋, 1951年任侦察股副股长,1951年任该团1营参谋长,1953年 任第47军139师军士教导营参谋长,1958年任47军139师 417团副参谋长,1961年任步兵第416团副参谋长。1952年 授予朝鲜三级国旗勋章。1956年授予解放奖章。1988年授予 胜利功勋荣誉章。 解放战争中参加了刁翎县剿匪战斗、长青机场战斗、中 固车站战斗、何家油坊战斗、黑山战斗、宜昌战斗。参加了 抗美援朝战争。1947年12月时任班长,战斗勇敢,不怕牺牲, 只身冲进敌营指挥中心,俘敌4人,缴获7支步枪、3挺轻机 枪, 团批准荣立l大功,授勇敢奖章l枚;1950年8月时任 侦察参谋,于湖南剿匪中侦察到匪首杨云飞的下落,缴获步枪40支、轻机枪3挺,团批准荣立2小功;1951年10月朝鲜 临津江东朔宁面阻击战中任侦察股副股长,带领侦察分队在 受敌三面包围时,坚守阵地,沉着指挥,大量杀伤敌人,胜 利突围,师党委批准荣立二等功1次,授军功章l枚;1951年 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人民功臣”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