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乐泉,男,生于19 30年4月,大 专文化,中共党员,营里镇吴家营村人。 离休前任基建工程兵二机指挥部后勤部 财务处处长(正团级、十五级)。 1946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在寿 光县原鲁兴酒厂工作;1947年初在山东 省立会计专科学校(惠民董家堂)工商 队学习;19哇8年初在华北利民盐业公司(德州)财务部任出纳; 1949年春节后在省盐业公司财务科任总出纳;1949年秋冬在青岛 市盐店任主管会计;1950年在张店盐业公司任主管会计、财务股 副股长,兼公司共青团支部书记、张店市店员工会组织委员会主 任委员;19 53年夏调省盐业公司(局)财务科任主办科员、副科 长,兼机关共青团书记、工会副主席、党总支青年委员;1956年 调北京核工业部地质局六处任组长。其中,19 60年下放河南省鲁 山县张良公社锻炼,19 62年至1964年参加人民大学函授大专学 习,1 961年至1966年春先后在新阳县参加农村四清并任片长及 在广东省韶关二机部四清工作总团任联络员;1975年调基建工程 兵二机指挥部任参谋、后勤部财务处处长兼后勤部党委委员、指 挥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983年11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