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光宗,男,生于1930年5月,田·柳镇赵家庄村人,初中文化程度,中共党员,离休前任四川省宜宾盐业分公司经理(享受正县级待遇)。 1944年6月至1946年12月在抗日先锋队、区中队、渤海15团团部任战士、通讯员;19-17年1月至12月在华野 6纵17师50团团部任骑兵通讯员;1948年1月至5月在华野总部警卫团任骑兵通讯员;1948年5月护送陈毅去中原,调二野军区,编入军区警卫团,后改西南军区警卫团内卫队,历任班长、排长;1955年5月转业到四川省宜宾地区,先后在宜宾花纱布分公司、宜宾百货站、外贸公司、副食杂站、烟酒公司、盐业公司工作,历任副经理、支书、总支书记、党委书记、经理。 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受嘉奖1次;在外贸公司工作时荣获全国劳模单位,出席全国劳模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