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采文,男,生于1915年2月,营里镇北河村人,高小毕业,193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离休前工作于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任地质五队党委书记。 高小毕业后,到羊口当店员4年,“七七事变”后被解雇,1938年参加八路 军八支队,在上级工会训练班毕业后,分配到地方工作。历任博兴县工会主任,渤海三专区工会主任兼羊口市工委书记,渔盐民工会兼合作社经理,淄博专区工会劳保部长,洪山煤矿工会主席(党委委员)、洪六煤矿党委书记,华东煤矿工会基建部长,山东省煤矿副主席(党组委员),山东省建筑工会副主席,山东省地质工会主席(局党委委员),山东省地质五队党委书记。1982年8月离休,享受厅局级待遇。